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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自由贸易港法:用法治推动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 彰显对外开放决心
发布时间:2021年06月17日 浏览次数:1051次
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》的颁布实施,使海南自贸港建设有了一部具有统领性的法律,为自贸港建设夯实了法治之基,让各项改革于法有据。今天本台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负责人,对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》的重要意义和亮点条例展开深入解读。
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共八章,57条,从贸易自由便利、投资自由便利、财政税收制度、生态环境保护、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等多个方面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处长施春风表示,这部法律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功能定位、运行方式、管理模式进行顶层设计,有利于加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与协调性,保障政策措施的稳定性与权威性,避免各级各类法律规范在适用中可能出现的冲突,使各项制度措施相互配合、相得益彰,提高制度的整体效益。
施春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处长: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,将党中央关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,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立法引领和法律保障,对于全面深化改革,全面依法治国,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保障作用,十分重要。
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点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三级调研员喻晓川表示,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》分别对贸易、投资自由便利作出专章规定,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,确立“一线放开、二线管住”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;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,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,适用专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,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。
喻晓川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三级调研员:在货物贸易方面,除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清单以外的货物物品,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是自由的;在服务贸易方面,确立了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清单以外的跨境服务贸易实行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,并规定要实施相配套的资金支付和转移制度。
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处长谭喻表示,下一步各方将在“中央统筹、部门支持、省抓落实”的工作机制下,上下联动、形成合力,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、能落地、出实效的具体制度措施,确保法律制度实用、管用、好用。
谭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处长:海南省可以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实际需要,用足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,在本法施行后,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前,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可以根据本法规定的原则,按照职责分工,对本法规定的事项制定过渡性的具体办法。
来源:海南广播电视总台